“献血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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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1999年8月1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第三条 实行个人储血、家庭成员互助、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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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三章公民献血第四章公民用血第五章采供血管理第六章奖励和处罚第七章附则1998年12月10日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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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2000年6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保证医疗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到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以下简称为适龄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在校适龄学生率先献血。动员患者家庭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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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基本信息第一章总 则第二章血 站第三章献 血第四章医疗临床用血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 则基本信息2002年11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教师和高等学校在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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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依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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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图书信息内容简介媒体评论目录图书信息出版社:法律出版社;第1版(1998年1月1日)丛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平装:150页正文语种:简体中文开本:32ISBN:7503624841条形码:9787503624841尺寸:19.8x13.8x1cm重量:141g内容简介血液管理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很强的社会工作,直接关系到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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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是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1997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8年10月1日起执行。2011年,对于《献血法》将对献血人群的年龄放宽至17-60周岁的消息,卫生部进行否认,称年龄放宽仅是建议。文件下发献血年龄(放宽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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