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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


基本信息 详细解释 基本信息 【词目】 责令 【拼音】 zé lìng 【词性】 动词 【基本解释】 责成、命令。 详细解释 含义 责成:指定人或机构办某事,要求负责完成。 出处 宋 俞文豹 《吹剑四录》:“ 范文正公 知 苏州 ,年饥,召诸寺主僧,责令处处修造,官亦大兴工役,由是饥民餬口於公私者,日以千数。”《明熹宗实录》:“伏乞皇上敕该部查照有功员役,照 详情>>

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检〔2001〕1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计委、物价局:现将《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计委二○○一年九月八日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责令经营者暂停相关营业的行政强制措施,保障和监督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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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

为加强行政监察,保证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其他规定,制定《上海市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的规定》。该《规定》经199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发布;根据2012年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内河港口管理办法等15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规定》共19条,自1994年8月1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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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

基本信息详细解释基本信息【词目】责令【拼音】zélìng【词性】动词【基本解释】责成、命令。详细解释含义责成:指定人或机构办某事,要求负责完成。出处宋俞文豹《吹剑四录》:“范文正公知苏州,年饥,召诸寺主僧,责令处处修造,官亦大兴工役,由是饥民餬口於公私者,日以千数。”《明熹宗实录》:“伏乞皇上敕该部查照有功员役,照例升赏,其所请钱粮酌令给发,责令登莱抚臣(袁可立)综核其事,无曰功不必核其虚饷,不必 详情>>

责令


责令辞职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二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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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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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关闭

责令关闭是指人民政府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关闭。是一种很重的行政处罚,适用于那些严重污染环境,并且经过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让其继续存在下去的企事业单位。责令中央或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关闭,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关闭,还须报国务院批准。责任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关闭,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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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

发布时间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发布时间2002年11月13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检[2002]2449号发布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依法惩处价格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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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要求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停止生产、停止经营的处罚形式。具有下列特点:(1)责令停产停业是限制和剥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为能力的处罚。它要求受处罚人停止正在进行的生产经营及各种业务活动,与罚款、没收等财产处罚不同,它限制和剥夺的是受处罚人的行为能力,是行为罚的一种。(2)责令停产停业是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不作为义务的处罚。也就是说,受到该种处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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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业

责令停业是指人民政府对于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作出决定,命令其停止营业或生产。是一种较重的行政处罚,适用于那些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且经过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责令市、县或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业,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其中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事业单位停产,还须报国务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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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治理

责令限期治理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海洋环境保护法规,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单位,由各有关海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责令限期治理作为一种行政责任形式,与《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规定的限期治理不同。限期治理是人民政府对严重污染环境的排污单位采取的一种行政管理措施,不具有处罚性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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