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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


寄养有三种解释,第一是说不在自己家里抚养;第二,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第三,暂安置某处供养;四,是指将牲畜、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寄养”与“收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寄养是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行,寄养儿童进入家庭寄养,由寄养家庭负责养育,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医疗与教育费用。一般家庭寄养都是长期性行为,基本上以“年”为单位。但如遇到有亲生父母认领或有家庭 详情>>

家庭寄养:动机与绩效

图书信息作者简介内容简介目录图书信息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第1版(2005年1月1日)丛书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文库:中国青少年弱势群体系列精装开本:0开ISBN:7801907841,9787801907844条形码:9787801907844尺寸:23.2x16.4x1.4cm重量:558g作者简介高鑫,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播电视研究中心广播电视艺术研究所 详情>>

家庭 寄养 动机 绩效


寄养

吴寄养字曲木,号天斋主人。1947年出生,福建诏安县人。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毕业,多年从事美术教学。幼承家教,十岁临池描帖,初中毕业后从军出国越南,援越抗美五年中,负责书画文艺宣传,并刻苦研习诗词基础知识,后至海政文工团学习,并开始临池读帖。书宗“二王”,后转益多师,博采众长。擅长行、草、隶、篆;尤长行草和隶书。美术能事国画、油画、古建壁画和舞台艺术设计。书画技法博采古今大家之精华,触化诗词、篆刻、音 详情>>

寄养


寄养儿童

被寄养儿童【注音】bèijìyǎngértóng【释义】是指监护权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被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批准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委托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养育的、不满十八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2003年10月民政部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残疾的被寄养儿童,应当在具备医疗、特殊教育、康复训练条件的社区中为其选择寄养家庭。”“需要长期依靠技术性照料的重度残疾 详情>>

寄养 儿童


宠物寄养

宠物寄养在中国主要以三种形式的服务体制存在。宠物犬寄养、宠物猫寄养及另类宠物寄养三种。1.宠物犬寄养宠物犬寄养主要是指以合同的形式将犬类宠物合法的寄托与专业的犬类饲养机构,它包括对宠物的健康及美容的保障等服务一体化。个别的犬舍还包括训练的服务。在宠物受到健康损害或者其它的损失的时候,犬主人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2.宠物猫寄养 宠物猫寄养主要是以合同的形式将猫科动物寄托给合法的专业猫科饲养机构,寄养方 详情>>

宠物寄养 宠物 物寄 寄养


寄养

寄养有三种解释,第一是说不在自己家里抚养;第二,多指把子女托付给别人抚养;第三,暂安置某处供养;四,是指将牲畜、家禽等分派或托付别人代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寄养”与“收养”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寄养是在不变更监护权的基础上进行,寄养儿童进入家庭寄养,由寄养家庭负责养育,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医疗与教育费用。一般家庭寄养都是长期性行为,基本上以“年”为单位。但如遇到有亲生父母认领或有家庭领养 详情>>

寄养


寄养:王妃已长成

书名基本信息作者其它作品内容简介书名《寄养:王妃已长成》基本信息作者:晚秋紫藤开状态:连载字数:60729小说类型:古代言情首发网站:红袖添香作者其它作品《傲帝不好惹》《穿越:猫妃殇宠》《寄养:王妃已长成》《邪心首领叛逃妻》《亡国公主之金国宠妃》《荼靡情人:总裁有毒》《红尘劫之压寨公主》内容简介她四岁时,成为被寄养在神王府,将来要做神王妃的人;十岁的他,却冷冷的说:“本王会好好将你养大,只是能不能 详情>>

寄养 王妃 长成


寄养家庭

寄养家庭【注音】jìyǎngjiātíng【释义】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批准的家庭寄养服务机构委托,寄养不满十八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家庭。2003年10月民政部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寄养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寄养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被寄养儿童入住后,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平。(二)有稳定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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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养协议

寄养协议【注音】jìyǎngxiéyì【释义】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时,与寄养家庭签订的协议,也可以授权家庭寄养服务机构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明确寄养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寄养家庭中的主要照料人等。2003年10月民政部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寄养协议必须约定对被寄养儿童安排试寄养,实施试寄养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90日。”“寄养家庭有协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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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服务机构

家庭寄养服务机构【注音】jiātíngjìyǎngfúwùjīgòu【释义】是指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从事家庭寄养工作的社会福利机构,分儿童福利机构和专门从事家庭寄养服务机构两类。2003年10月民政部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家庭寄养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寄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建立本地区家庭寄养工作网络并指导其运行。(三)培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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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家庭寄养是为孤儿、弃婴回归家庭、融入社会而采取的一种养育方式。它既符合儿童成长规律和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发扬了中华民族爱幼护幼的优良传统,对于发挥民间力量,减轻政府和社会福利机构的压力,塑造儿童健康心理和性格,具有重要作用。《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就是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家庭寄养工作的管理,维护被寄养孤儿、弃婴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关于发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详情>>

家庭 寄养 管理 暂行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