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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森龙木艺有限公司

黑龙江伊春森龙木艺有限公司98年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橡木桶的制作与工艺开发。从大到小,由里至外,力求将每一块木板研究的淋淋尽致。我们采用传统工艺的同时不断学习,研究,结合国外优秀的制桶工艺,并结合中国葡萄酒特色进行生产,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同时更具有艺术、收藏、观赏、装饰、礼品等多元化价值。近年来更是越发的被人们所喜爱!2000年成为中法合营天津王朝葡萄酿酒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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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忠芝大山王酒业有限公司(中国农技网农业电子商务排行榜前列)忠芝集团是省级民营企业,坐落于伊春市国家级森林公园(AAAA级),空气清新,景色怡人!集团占地面积168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9260平方米.现有职工528人,总资产8630万元.集团是以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综合型多元化的实业公司.主导产品是大山王系列白酒和以小兴安岭大森林中天然野果—-都柿(蓝莓)\\山茄子(蓝靛果)\\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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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常住户口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第三条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县(市)区民政局负责认定管理工作。县(市)区民政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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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管理,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伊春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购买市政府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第三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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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城市污水处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城区内的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第三条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监督管理。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机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城市污水处理费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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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为完善我市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办,以家庭常住人口户籍缴费和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相结合,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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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暂行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4〕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大额医疗费补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患大病、重病的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实行医疗保险费用补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缓解部分职工医疗费用个人负担过重的矛盾。二、大额医疗费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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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带岭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带岭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带岭区永红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杨华录简介该寺始建于1981年,由政府资助、回族群众捐献,于10月间修建落成。该寺占地面积约0.4亩,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64平方米。属砖瓦结构脊式建筑形式。带岭区有回族人口229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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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风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实现风电产业“规范测风、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促进风电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和《风电场工程建设用地和环境保护管理暂行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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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福林木业责任有限公司

福林木业有限公司,位于享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美誉的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司拥有优质,丰富的原材料供应渠道,以东北小兴安岭的全国第一大林区为依托。更具有丰富林业资源的大兴安岭和俄罗斯作为后盾,这一切都保证了产品生产的质量和进度。产品主要出口欧美,日本,澳大利亚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也兼营内销。现以生产实木家具为主,产品分为日用家具、休闲家具、办公家具,儿童家具等四大类。(可以以集成材的方式合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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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妇联实验幼儿园

伊春市妇联实验幼儿园始建于1987年6月,是伊春市一类公办幼儿园。2008年7月重新翻建,该幼儿园采取寄宿制与整日制的办园形式,以儿童需要为核心的教育实践理念,构建早期综合培养的优质教育模式,以创办特色园为目标,对幼儿潜能进行有效的开发。该园占地面积2958.78平方米,建筑面积1461平方米,园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配有多功能音乐厅、创意活动室、静眠室、儿童阅览室、计算机室、蒙氏探究室、保健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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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工业区

伊春市工业区坐落在小兴安岭腹地,距市中心10公里,工业区依山傍水而建,地势开阔平坦,哈伊公路222国道从开发区穿过,通过这里的铁路可以进入全国庞大的铁路运输网,去省城哈尔滨只有339公里,当日可往返,森林茂密,有山有水,一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气候适宜,有独特的风光和天然独具的小兴安岭森林生态环境,有中国独特的广阔黑土地,土质非常肥沃,适合各种农作物生长,可耕地面积非常大。目前,工业区已实现了供电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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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宏达山珍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伊春市宏达山珍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小兴安岭山珍山特产品的采集、生产、加工、销售、代办邮购以及网上定货等业务,公司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依托小兴安岭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加大山特产品的加工水平,自筹资金引进先进生产设备,有大型的压缩机、烘干机、封口机、灭菌机和生产流水线,极大地提高了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公司现有8大系列近百种产品:食用菌压缩系列、果仁系列、蜂产品系列、山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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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8·16烟花爆炸事件基本信息企业机构: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烟花鞭炮所属行业:木材加工制造业-木制品制造区位信息:黑龙江-伊春公司简介: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座落于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镇桥东街。公司成立于1965年,占地面积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现有员工210人。其生产的主要产品有烟花爆竹、桦木卫生筷子、木炭等产品。桦木卫生筷子年产5万箱,烟花爆竹品种有280多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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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环保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伊春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黑编[2001]79号),设置伊春市环境保护局。伊春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拟定全市环境保护部门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技术政策;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市确定的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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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质量奖、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类产品的企业、行业协会奖励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增强企业驰名商标意识、质量管理意识、有机产品认证意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鼓励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全国质量奖、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自觉性,提高我市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产业素质,促进经济转型,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商标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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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卫生局直属的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保障部门,同时承担对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考核和技术示范职能。伊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宗旨和使命是:预防控制健康危险因素、疾病、伤害和失能,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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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黑龙江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是2001年12月经国家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审定,国家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批准建立的,面积38.44平方公里。这是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在100年前的1902年,俄罗斯古生物学家在这里发现了恐龙骸骨化石,并把挖掘化石组装成一具高4.5米、长8米的完整恐龙化石骨架,定名为黑龙江满洲龙,陈列在圣彼得的原苏联地质博物馆内。这条龙是我国出土的第一条恐龙,也是中国流落到国外的第一具恐龙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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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加强林蛙资源保护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坚决打击制止非法捕捉、销售野生林蛙的行为,切实保护好野生林蛙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伊春林区林蛙资源现状,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严禁捕捉野生林蛙及破坏林蛙繁殖栖息地。凡未经批准捕捉野生林蛙或破坏林蛙繁殖栖息环境的,按照《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条 从事驯养繁殖林蛙的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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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金山屯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金山屯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中兴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杨殿清简介始建于1966年。1966年以前,由回族群众集资,曾建有建筑面积30余平方米的草房2间,作为简易清真寺。1966年回族群众集资S000元,于西山居民区新建一寺,占地面积约0.2亩,建筑面积60平方米。1969年清真寺重建,占地面积约O.18亩,建筑面积50平方米。1972年,再度重建一座砖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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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市科学技术事业及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伊春市人民政府设立伊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市科技进步奖)。第三条市科技进步奖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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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对在我市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伊春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市科技贡献奖)由伊春市人民政府设立,旨在推动重点领域的技术自主创新,实现重点跨越,支撑全市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第三条市科技贡献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无人符合人选条件时,可以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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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林海野生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海野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新青区新青大街,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现有职工150人。是以开发林区特有的野生资源为主,集采集、加工、销售、外贸服务为一体的山野菜、山野果加工企业。产品有软包装山野菜、肉灌制品、干制品,各种山野果罐头、果酒、饮料等四大类20多个品种,年产量为1000吨,产品已远销韩国、日本和国内各大中城市。林海公司以先进的生产工艺、精良的加工设备、领先的保鲜技术、高水准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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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林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林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林业企业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1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国务院令第3号)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伊春林业管理局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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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木材经销局

简介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室经销管理科贮木场管理科运输科督查室信息中心)简介伊春市木材经销局是林管局加强木材经销宏观管理,规范木材流通秩序,实施木材经销工作行业管理的工作机构。工作职能主要职责:伊春市木材经销局是林管局加强木材经销宏观管理,规范木材流通秩序,实施木材经销工作行业管理的工作机构。1、编制各林业企业木材年度销售计划,对木材销售进行总量控制。对企业销售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统计汇总上报木材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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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木材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伊春市木材运输管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木材经营秩序,制止非法运输木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木材凭证运输管理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伊春市运输木材必须执行本规定,森林经营单位在本经营区范围内木材生产过程中的木材运输除外。第三条本规定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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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南岔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南岔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铁工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张金祥简介该寺始建于1945年,是年,南岔有回族人口70余人,有占地面积约1亩,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3间草房,作为简易清真寺。1955年回族群众集资,对清真寺进行改建,改建后的清真寺建筑面积146.25平方米。1982年由政府资助、回族集资,将清真寺改建为砖瓦结构房,建筑面积201平方米。同年,又为清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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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农药安全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防止违法使用农药破坏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伊春”建设,保障人体健康、畜禽和农林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伊春市辖区内从事农药经营,农、林、牧、渔等生产的企业、组织及公民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安全使用监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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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根据国家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黑龙江省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从事农产品、森林食品的种植、养殖、采集和以其为原料进行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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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气象局

伊春市气象局与气象台合署,为省属事业单位,局辖4个基层站。机构设置分为局机关:设办公室(与计划财务科合署办公)、业务科技科(与法制科合署办公)、人事教育科3个职能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设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7个:伊春市气象台、伊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伊春市气象技术装备中心、伊春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观测站(含地面观测和高空探测)、伊春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伊春市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中心。本局前身为伊春气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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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政府法定职责,规范市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工作人员的工作程序和职务行为,加强市政府自身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国务院工作规则》、《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则。第二条市政府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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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协调制度

为了更好地体现分工协作的原则,保证政府这架机器协调高效运转,提高市政府工作的质量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项制度。一、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工作机构组织实施行政事务时,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行政工作事项,主办部门要事先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统一意见。相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部门协调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报请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长助理或副市长(副管局长)进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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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创业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省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黑政发〔2009〕1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民生、保就业的具体要求,缓解就业压力,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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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

〔2010〕1号《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已经市政府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市长王爱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鸟类鱼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的规定第一条为坚决制止非法猎捕野生鸟类、无序捕捞野生鱼类等行为,切实保护和恢复林区野生动物资源,加快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中华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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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省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为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黑龙江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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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行政责任,促进依法行政,建设勤政、廉洁、务实的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和效能型行政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包括林业管理局所属各级管理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其派出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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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森工系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工安置等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伊春森工系统医疗保险行业统筹实施方案》,结合伊春森工系统现行医疗保险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覆盖范围和统筹层次伊春林业管理局所属国有森工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包括混岗集体和知青);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国有森工企业一次性安置退休人员。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森工企业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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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森林防火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逐步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森林防火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5〕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情火灾预防和扑救。伊春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二章防火责任制第三条落实第一责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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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山野饮品有限公司

公司介绍伊春市山野饮品有限公司座落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素有“红松故乡”美誉的小兴安岭南麓,地理特征是“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有着极佳的生态环境,在森林覆盖率达82.2%的山脉中,孕育着极为丰富的无污染、纯天然的山野果资源,被人们称为盛产绿色产品的天然基地。随着向科学、健康的消费观念转变,纯天然绿色食品正在日益受到消费者青睐。依托“小兴安岭”的野果资源优势(蓝莓、黑加伦、猕猴桃、北五味子、山葡萄、沙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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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上甘岭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上甘岭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红山乡邮编;153032现任教长:马安宝现任学董:杨锡鹏简介该寺始建于1960年、亦称红山清真寺。占地面积约0.4亩,大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整个建筑呈中国传统介风格,现有教民130户,共450余人;其中学董9人、阿訇1人、满拉2人;均为回族。寺内收有阿拉伯文经典15本,波斯文经典4本。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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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实验小学

伊春市实验小学创办于1983年,是全市唯一一所市教育局直属全日制公办小学。学校地处伊春区花园路5号,校园占地16029平方米,校舍面积7316平方米。学校创办26年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秉持“让学生体验成长的喜悦,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确立了“育人为本、科研兴校、科学管理、实验示范”的工作方向,形成了“勤奋、求实、严谨、创新”的校风。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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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市级储备粮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中的作用,依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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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汤旺河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汤旺河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河区育林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张洪海简介该寺始建于1979年,由政府资助和回族群众捐献兴建;占地面积约0.7亩,建筑面积135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75平方米。属砖瓦结构建筑形式。汤旺河区有回族379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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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五营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五营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乡茂林村邮编:153033现任教长:王振锋现任学董:张殿明简介伊春市五营区乡居住着350户,1780余口回民,为了进行日常的宗教活动,于1979年在广大穆斯林的积极捐资、大力支持下修起这座清真寺。该寺占地面积约2.7亩。总建筑面积304平方米,寺内主要建筑都为红色砖瓦平房,其中礼拜大殿建筑面积为160平方米。该寺有阿訇1人,满拉2人,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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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物业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伊春市物业管理规定》。该《规定》经伊春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2月10日伊春市人民政府伊政发〔2012〕4号印发。《规定》分总则、物业管理职责分工、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用房、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的使用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10章54条,自2012年3月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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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西林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西林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西林区公路桥头邮编:153000现任教长:米长珍简介该寺始建于1984年,是年,由政府资助,回族群众捐献,于10月1日修建落成.该寺占地面积约0.6亩,建筑面积63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30平方米,属砖瓦结构脊式建筑形式。西林区有回族390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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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维护部队稳定,支持国防建设,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以下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按规定批准(含随调)的驻军(警)现役军官配偶。家属随军未随队、户籍仍在原籍的,不享受我市随军家属有关待遇。第三条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应高度重视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并将其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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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小兴安岭珍稀食用菌有限责任公司

伊春市小兴安岭珍稀食用菌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小兴安岭顶峰黑龙江省乌伊岭林业局,除野生采集外,仅人工种植黑木耳一项就有3100万袋。每年仅黑木耳、蕨菜就可为客商提供1000吨.愿为全国各地的黑木耳、山野菜、蘑菇等山特产品的经营者提供收购、仓储、运输、垫款等全方位的服务。公司可为客商免费仓储厍就有十九个1300平方米,并且可以为客商提供挑选,分级、压缩等加工服务,也能为大型客商提供帖牌生产,可为经销商零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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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新青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新青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青区旭日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冯云等简介该寺始建于1982年IO月,由政府资助修建,属砖瓦结构脊式建筑形式。该寺占地面积约0.5亩,建筑面积178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64平方米。新青区共有回族486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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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财政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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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行政执法检查规定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乱执法、不执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正确实施,依据《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和《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在伊春市(伊春林业管理局)管辖的地域范围内适用,适用于伊春市行政辖区内所有的行政执法单位(含各林业局)。第三条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内设的具有执法职能的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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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友好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长胜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张于华简介该寺始建于1954年,回族群众自筹资金,买下一处占地面积约0.6亩,建筑面积72平方米的简易房作为清真寺。“文革”期间,又自筹资金增建1O0平方米的房屋,设有礼拜殿。阿訇居室、沐浴间。1979年由政府拨给木材,回族群众集资7800元,新增建1O4平方米的砖瓦结构房。1992年回族群众捐资一万八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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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广播电视台

友好广播电视台创建于1980年,是继伊春电视台之后成立的一座区局电视台。经过新老电视工作者四十年的共同努力,友好电视台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办有两套节目,每天播出12小时。其中以新闻、广告、文体、影视剧为主。设立专人专访,每早、午、晚定时播放。友好电视台节目采直播、转播等方式。同是制作、播出、发射等各个系统均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及设备。此外,黑龙江电视台已经在全省建立了100多个微波站和数百座转播台组成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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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重大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伊春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市政府各委、办、局,以及拥有行政审批权限的企事业单位。第三条各审批部门在市政府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范围内实施审批行为,未经新的法律、法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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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笃斯越桔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保护、培育和持续利用笃斯越桔等野生浆果资源,大力发展野生浆果深加工产业,杜绝无序利用资源的行为,根据《森林法》、《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伊春林区从事笃斯越桔等野生浆果资源保护、培育和采集、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的野生浆果资源,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野生浆果,包括:笃斯越桔、篮靛果忍冬、狗枣猕猴桃、山葡萄等。第三条市资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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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是安监总管三〔2010〕140号文件的内容,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二○一○年八月二十日颁发,全文如下。事故事后要求事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8月16日上午9时40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企业,以下简称华利实业公司)在违法组织生产时发生爆炸,引起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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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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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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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

概况友好区(局)位于伊春市中北部。东经128°07′—128°59′,北纬47°45′—48°33′。南与伊春区、乌马河区、翠峦区为邻,西与绥棱林业局、沾河林业局相邻、东与上甘岭区、五营区、红星区毗邻。面积2366平方千米。总人口7万人(2004年)。邮编:153031。代码:230704。拼音:YouhaoQu。行政区划友好区辖3个街道,6个镇、8个经营所:友好街道、双子河街道、铁林街道;三合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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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职教中心

伊春市职教中心学校是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学校,市教育局直属,省级办学先进单位,青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基地也是全市唯一的一所旅游学校。企业文化发展创新建筑面积设施师资雄厚企业文化学校坚持“内求改革创新,外求合作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谨遵“厚德、强技、博学、创新”的校训,本着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管理原则,精心打造“升学有希望、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做人有品德”的人才品牌。主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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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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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博物馆

馆址位置管辖隶属展览介绍(一、史前陈列区二、原始社会区三、辽金元展区四、明清展区五、抗联部分)开放时间馆址位置伊春市博物馆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新风街,邮编:153000管辖隶属伊春市博物馆是1992年6月小兴安岭森林艺术节时,为深入改革开放,经伊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小兴安岭资源馆主楼第七层400平方米辟为市博物馆,隶属伊春市文物管理站。展览介绍陈列以嘉荫龙骨山出土的鸭咀龙化石为中心,以伊春市历年出土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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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朝阳小学

学校介绍学校文化及荣誉学校介绍伊春市朝阳小学始建于1979年,是伊春市一所规范化合格小学,位于“伊——五”公路的南端起点,朝阳路13号,南临风光旖旎的伊春河,北靠风景秀丽的北山公园和园林基地,办学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操场南端有座1230平方米的教学主楼,北侧有2150平方米的综合实验楼,设有微机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阅览室、舞蹈室、美术活动室、体育训练室等。学校现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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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第八中学

伊春市第八中学,学校占地面积18870m²,校舍面积7900m²,计算机142台,体育健身器材一套,多媒体双向教学系统装备一套,教室26个,多媒体会议室、多媒体语音室,阶梯教室、劳技室,理化生实验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科技展室、棋类活动室、书法绘画室、声乐室、器乐室、舞蹈室、教学展室、心理健康活动室等。教职工队伍情况:学历:在岗教职工98人,大专学历16人,占全校教职工的16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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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第二中学

伊春市第二中学始建于1956年,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最初命名为伊春县南岔镇初级中学。学校是全国校园文化建设百佳学校,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学校,伊春市基础教育名校。办学规模校容校貌发展前景历届英才外界评价所授荣誉办学规模现有教学班47个,学生3200余人,教职工200余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60人,一级教师17人,二级教师27人,省级骨干教师4人,市级骨干教师15人,校级骨干教师37人;市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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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第一中学

简要介绍(校风教风学风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校史回顾声誉评价简要介绍伊春市第一中学创建于1952年,是省首批重点中学和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学校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5820平方米。学校有教育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教学楼、图书馆、科技馆、艺体馆、学生公寓等主体建筑11座。校园绿水环抱,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景色别致,被誉为国家级“绿色学校”。一中实行住宿式管理,两周放假一次。学校现有36个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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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广播电视大学

伊春市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79年,其前身为伊春市电大工作站,1983年2月经国家林业部和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伊春市广播电视大学、伊春林业管理局广播电视大学,一套班子,两块牌子;1990年经省电大和伊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在校内附设伊春市燎原广播电视分校;1998年成立哈尔滨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分院。学校现已实现计算机网络与电信网络连接,光纤接入,实现了天网、地网、人网“三网”合一的管理方式。学校设有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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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国家税务局

机构简介主要职能机构设置机构简介伊春市国家税务局是伊春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机构,于1994年9月分设成立。伊春市国税局实行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审批等方面实行垂直管理。目前,全系统下辖2个县(市)局、15个市属区局。现有在职职工585人,担负着12318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任务。其中,国有企业233户、集体企业158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678户,个体工商户10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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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红星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红星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红星区团结街邮编:153000现任教长:马志海简介该寺始建于1981年,是年,由政府资助,回族群众捐助,共同修建。该寺占地面积约0.8亩,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属砖瓦结构民居式建筑形式。红星区共有回族389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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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嘉荫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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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教育局

伊春市教育局伊春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伊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挂靠到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一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教育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法治教,努力发展全市的教育事业。二是统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各级教育事业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合理调整学校网点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培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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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朗乡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朗乡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铁力县朗乡镇西山坡邮编:152519现任教长:刘广浩现任学董:了庆人简介朗乡位于黑龙江中部,小兴安岭南麓。境内群山连绵,林木茂密,水草丰美,物产丰富。50年代初期为支援林业建设,回族职工陆续增加;至1954年从河北沧州、河南洛阳调人数百名回族职工,并逐步安家落户。为了尊重回族职工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朗乡林业局于1980年拨专款,建清真寺一座,寺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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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林都机场

机场概述(飞行区概述地理气象条件进近程序夜航条件)机场参数(主要参数导航设施跑道及滑行道飞行主要特点飞行注意事项)建设工程(机场工程项目书校飞成功正式通航)伊春概况与机场建设意义飞行事故机场概述飞行区概述伊春林都机场为4C级民用支线机场,IATA代码为LDS,ICAO代码为ZYLD。机场跑道长2300米,宽45米,飞行区等级为4C级,可起降A320系列、B737系列及以下机型,跑道磁方位角编号为1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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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旅游学校

伊春市旅游学校是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学校,市教育局直属,省级办学先进单位,青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基地,伊春市再就业培训基地,是全市唯一的一所旅游学校。目前,学校有29个教学班,全日制在校生1700多人。伊春市旅游学校学校坚持“内求改革创新,外求合作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谨遵“厚德、强技、博学、创新”的校训,本着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管理原则,精心打造“升学有希望、就业有优势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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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南岔区

南岔区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南岔区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下辖的一个区。面积3088平方千米,人口14万。邮政编码153100。行政区划南岔区辖4个街道、2个镇、1个乡,6个林场、9个经营所:西水街道、联合街道、东升街道、梧桐街道、晨明镇、浩良河镇、迎春乡、三岔河林场、四合营林场、亮子河林场、石头河林场、翠岗林场、岩石经营所、奋斗经营所、桦阳经营所、浩良河经营所、太平经营所、南岔经营所、威岭经营所、大磊林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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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鸟伊岭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鸟伊岭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鸟伊岭区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张梦金简介该寺始建于1982年,由政府资助、回族群众捐献修建。占地面积约0.6亩,建筑面积75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30平方米。属砖瓦结构建筑形式。鸟伊岭区有回族197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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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图书馆

伊春市图书馆成立于1963年,建馆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和领导下,伊春市图书馆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现有馆舍面积4000余平方米,工作人员4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人,本科学历12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21人。馆藏纸质文献30万册,数字资源5TB,初步形成了纸质资源与数字资源并存,以林业科学、林产品加工业、养殖业、种植业及各学科主要工具书等为重点,以地方文献为特色,适应本地文献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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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

2012年5月10日,伊春市人民政府以伊政发〔2012〕26号印发《伊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土地收储计划与管理、土地收储范围、土地征购、土地收购储备形式及工作程序、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和利用、土地供应、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法律责任、附则10章43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伊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管理办法》(伊政发〔2009〕103号)予以废止。伊春市人民政府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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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伊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伊春市委领导的、由全市各个民族、社会各界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伊春市委联系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伊春市文联成立于1958年,至今已召开四届文代会。文联机关现有编制8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有11个社会兼职副主席。机关设3个科级机构,即办公室、组联室、编辑部。其基本职能是联络、协调、服务。所谓联络就是做好组织、沟通、交流工作,充分发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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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新东林场清真寺

基本信息简介基本信息伊春市新东林场清真寺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朗乡区新东林场邮编:153000现任教长:刘景义简介该寺始建于1986年4月,由政府资助兴建,占地面积约0.6亩,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其中礼拜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属砖瓦结构建筑形式。新东林场有回族210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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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兴安湖水库

伊春市兴安湖水库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西山,距市中心20公里,该项目于2002年3月4日和3月21日分别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和国家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的评估论证。均认为该项目是一项以防洪和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灌溉、改善环境、旅游、整治生态,森林防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水利部审查,国家发改委审批。属于国家大二型水利工程,工程总投资为3.78亿元,面积11.8平方公里,可以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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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盐务管理局

单位简介主要职责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单位简介伊春市盐务管理局为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接受黑龙江省盐务管理局领导。龙盐(伊春)盐业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伊春市盐业公司,公司于1989年成立,公司成立时只负责全市盐的统一调拨。1992年10月公司转为独立核算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负责全市的食盐计划管理、市场管理。龙盐(伊春)盐业有限公司现有伊春、南岔、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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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一中

学校简介(校领导名单校风教风学风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培养目标)校史回顾来校人员学校荣誉校园风光学校简介校园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宿舍楼、食堂、办公楼等主建筑11座,标准教室72个,阶梯教室7个,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6个,语音室、微机室各4个、电化教室1个;图书馆阅览室可容纳1000人同时阅览。学校建设了互联网、校园网,设立了网络中心,每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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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伊春区第三中学

伊春区第三中简介伊春区第三中学座落在伊春区北山脚下,创建于1979年,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9700多平方米,建筑19.700多平方米,现有24个初中班,在校学生2000多名,现有教职工130人,其中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29人,一级教师26人,教师学历达标率95%以上。伊春区三中,不单注视学生的学习状况,更加重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在软硬件建设上不断努力,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软件建设上,一系列有关三中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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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第三中学

地理位置学校简介(一、林企办学争创优良条件二、师资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三、倾心构建鲜明办学特色)地理位置伊春市友好三中位于小兴安岭腹地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中段。学校正门面对友好大街,东临友好区法院,西邻友好区交通科。学校简介伊春市友好三中创建于1959年,是一所具有49年办学历史市级重点高中,并与2010年5月正式挂牌成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198人,其中专职教师145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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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第一小学

伊春市友好区第一小学占地面积367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686平方米,现有在校生683人,教职员工70人,学校现有18个教学班。近几年,该校把“文化立校、生命关爱、促进成长、和谐发展”作为办学治校的出发点,走出了一条具有本校特色的教育之路。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的同时,认真抓好校园文化建设。绿树成荫的快乐ABC英语角、科技园、山花园、山果园,烘托出“绿色和谐校园”的校园文化主题,创造出催人奋进、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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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区第一中学

友好一中始建于1976年,是一所企办初级中学,校址在友好区东升委55号。学校占地面积34000平方米,校舍占地面积8414平方米,现有24个教学班,在校学生977人。校园内设1个足球场和1个排球场,4个混凝土型篮球场,生均校园面积34.8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8.6平方米。教学楼两幢,内设标准化教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各两个,设备齐全;语言实验室、多功能电教室、计算机网络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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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友好三中

地理位置学校简介(一、林企办学争创优良条件二、师资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三、倾心构建鲜明办学特色)地理位置伊春市友好三中位于小兴安岭腹地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中段。学校正门面对友好大街,东临友好区法院,西邻友好区交通科。学校简介伊春市友好三中创建于1959年,是一所具有49年办学历史市级重点高中,并与2010年5月正式挂牌成为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现有教职工198人,其中专职教师145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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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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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职教中心学校

伊春市职教中心是政府办学的国家级重点学校,市教育局直属,省级办学先进单位,青年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基地,伊春市再就业培训基地,是伊春市唯一的一所旅游学校。学校坚持“内求改革创新,外求合作发展”,“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谨遵“厚德、强技、博学、创新”的校训,本着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管理原则,精心打造“升学有希望、就业有优势、创业有能力、做人有品德”的人才品牌。主动与当地及省外企业对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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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中医院

伊春市中医院位于伊春区繁荣西路,始建于1986年,市五官医院于1999年成立,并靠挂在市中医院。2004年被确定为市残疾人医疗康复定点医院。2005年与原伊春区人民医院合作成立伊春市中医院第二门诊部,扩大了医院规模。2006年被确定为伊春区低保对象定点医院,并先后成立了伊春市中医院司法鉴定所、伊春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2007年3月成为伊春卫生学校附属医院,2007年7月与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建立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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